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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今报2014年11月28日公告_

法制今报2014年11月28日公告_

发布日期:2026-05-28 14:58 夏邦商贸

公告

黄勇华、章碧瑟、林月琴: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鑫达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28日

李世寿:

本院受理原告陈奶龙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何明章:

本院受理原告颜益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吴祯夫、姚奋香、王敏乐、陈功武、陈功希:

本院受理原告刘小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蕉民初字第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沪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蕉民初字第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沪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蕉民初字第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胡振衡: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省196地质大队与被告胡振衡、第三人沙县南庭世纪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清册、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正勇、三明正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开标与被告项长明、刘正勇、三明正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被告项长明不服本院(2014)沙民初字第8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现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沙县人民法院

宋丽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宋丽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4)沙民初字第122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曹彩琴: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曹彩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4)沙民初字第1784、178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柳先锋:

本院受理原告郑亚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秀民初字第3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卢铭炜:

本院受理黄志铭诉你及卢晓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涵民初字第9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卢汉雄、卢铭炜:

本院受理黄志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涵民初字第9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卢汉雄:

本院受理黄志铭诉你及肖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涵民初字第9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文华、林清:

本院受理柯明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涵民初字第2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国禧、林春金:

本院受理原告李斌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定于2015年3月3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玉树:

本院受理原告王保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明民初字第6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宁德市国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金国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周华国、许春金:

本院受理原告林萍与被告宁德市国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金国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周华国、许春金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林国祥诉周华国、许春金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4)蕉民初字第4169-1号、4168-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国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春金:

本院受理原告孙爱斌与你们、被告周华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蕉民初字第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未来电子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1月26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吴灿梅

联系电话:13799109881

建瓯市未来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孙美玉、何莉丽、陈伟、陈宁辉、欧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孙美玉、何莉丽、陈伟、陈宁辉、欧建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4)蕉民初字第480-1号、473-1号民事裁定书、(2014)蕉民初字第387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黄双喜:

本院受理原告黄玉云与被告黄双喜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陈钦、福建本森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罗铭峰与你们的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组庭后第一个工作日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2015年3月18日下午3时在本会第三开庭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孙明高:

本院受理原告张聪明诉被告孙明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民初字第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陈金明:

本院受理原告刘庆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荔民初字第2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东方茶道茶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林生枝

清算组成员:林昌锋、韩彬、陈秋华

联系人:季建君

联系电话:13950677833

武夷山东方茶道茶业有限公司

邵武市工商局企业设立公告

邵武市世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号:350781100044210

营业场所:福建省邵武市商贸街96号

法定代表人:余世雄

注册资本:叁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27日至2044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货物装卸服务;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文体用品、木竹制品、工艺礼品的销售;广告装璜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邵武市世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精简软件有限公司2014年11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福来

联系电话:18005945331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世全兴安名城西区8幢14层1406

莆田市精简软件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福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涵江区吓伟调味品店不慎遗失莆田市涵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2月13日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303600110679 ,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吓伟调味品店

古田县城关明迅移动电话维修服务部不慎遗失机构信用代码证,证书号:G7035092200043740D;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城关明迅移动电话维修服务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远益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刘建民

清算小组成员:游金娣

联系人:刘建民

联系电话:13225952131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涂坑村北头16号

福建远益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泉港开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柯宾泉

清算小组成员:柯丰盛

联系人:柯宾泉

联系电话:13559591519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船沃边

泉州泉港开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泉港区森森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连平南

清算小组成员:刘吓滨

联系人:连平南

联系电话:15159772666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清美村尾厝自然村21号

泉州市泉港区森森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天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肖良仁

清算小组成员:肖良杰

联系人:肖良仁

联系电话:13505097778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潭仔墘38号

泉州市天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莆田市园景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遗失公章编号为:3507240002131、私章各壹枚,声明作废。

莆田市园景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

仙游县榜头镇崖之柏古典家具经营部不慎遗失由中国人民银行仙游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一本。核准号为:J3942000737401,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支行,账号为:1405010409009562954,单位负责人为:颜度芳;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榜头镇崖之柏古典家具经营部

仙游县榜头镇德盛艺阁红木家具厂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6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322600305083。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榜头镇德盛艺阁红木家具厂

仙游县榜头镇家家红古典家具厂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8年2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322600016407。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榜头镇家家红古典家具厂

古田县彭能忠副食品店不慎遗失古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4月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922600104889,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彭能忠副食品店

东山县悦港娱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各壹份(许可证号:SP3506261010001877),现声明作废。

联系电话:15859690007

联系人:蔡东松

东山县悦港娱乐有限公司

结婚证字号第J350100-2011-000636号结婚证壹本,持证人:蒋冬梅,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公告

2014年10月5日11时5分许,我支队浮山边防所在南安市水头镇溪南村一空地查获一地下油罐,查扣柴油5.62吨。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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